近年来,浙江省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进程中,始终把法治作为基础性保障。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浙江省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刑事执行监督,推动法律监督体系在实践中落地生根。
刑事执行监督不仅关乎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更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记者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集中采访中了解到,浙江检察机关正在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创新方法,让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焕发出新的成效。
机制创新: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
刑事执行监督涵盖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活动的监督,也包括对刑事判决、强制医疗、财产刑执行等环节的监督。为破解实践中的难题,最高检提出了“派驻+巡回+科技”的三位一体监督模式。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黄曙峰介绍,浙江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实现监管场所检察室与执法信息、监控系统联网,监督纠正了一批违法交付执行、收押和出监出所环节的突出问题。同时制定巡回检察三年规划,对全省24个监狱、17个看守所、11个社区矫正机构开展跨市交叉巡回检察,实现监狱巡回检察全覆盖。
数字化赋能成为这一机制的重要支点。浙江在全国率先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流程线上协同办理,并研发“刑罚执行同步审查协同应用”“社区矫正辅助智能审查监督系统”“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应用”等数字检察产品,为监督工作提供了精准高效的技术支撑。
金华市检察院介绍数字化赋能相关情况。
严把关口:深化“减假暂”实质化审查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检察机关监督的“牛鼻子”。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坚持把实质化审查落到实处,严格审查实体和程序条件。
浙江省检察院先后会同省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出台《浙江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试行)》和《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办案指南》,构建起较为完善的规则体系。
在具体办案中,一些违法违规“减假暂”行为被有效纠正。浙江某地检察机关发现罪犯金某某通过他人代写文章骗取考核加分后,监督法院撤销其三次减刑裁定,将已提前释放13年的罪犯重新收监执行余刑四年七个月。另一起案件中,检察机关发现罪犯杨某某精神病鉴定意见造假,最终监督法院作出不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在推进假释适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浙江假释率连续多年位列全国第一。黄曙峰表示,依法扩大假释适用的做法,既有利于激励罪犯改造,也展现了司法的理性与人文关怀。
聚焦重点:强化社区矫正监督
2020年《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配套出台考核奖惩、调查评估、教育帮扶等办法,全面强化对社区矫正的监督。
在舟山,当地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探索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新路径,出台《浙江省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既确保监管到位,又兼顾矫正对象就业和生活合理需求。该做法后来被最高检、司法部在全国推广。
在省域边界,浙江还创新建立跨省协作机制。湖州、衢州、丽水等地与毗邻省市共同构建跨区域协作体系,实现信息互通、异地协查、委托托管,破解了“出村即出省”的监管难题。居住在湖州安吉县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承包安徽宁国市400余亩白茶园,依托这一机制顺利申请跨省外出,不仅守法守规,还带动了当地村民增收。
舟山检察干警在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沟通。来源:舟山市检察院。
聚力攻坚:专项监督见实效
浙江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组织专项监督。2020年以来,全省开展了收监执行、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等七个专项行动,运用大数据比对筛查,提升监督精准度。
在财产刑执行监督中,有的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禁止令仍销售相关商品,及时监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处置。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专项行动中,有检察机关发现评估意见存在“走过场”问题,及时监督撤回并启动重新调查,最终确保了司法裁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提升能力:以典型案例引领队伍建设
为提升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安全意识,浙江注重以典型案例为抓手。2022年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分组统一编发典型案例108件,其中1件获评最高检刑罚执行指导案例,5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在德清,检察机关监督认定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在救火行动中表现突出,依法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提请法院依法从宽裁量。该案后来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与此同时,浙江还依托专业委员会和检校合作平台,开展理论研究与业务培训,每三年举办全省业务竞赛,建立专业人才库,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储备坚实力量。
公正司法,群众可感
从规范化建设派驻检察室,到跨市交叉巡回检察;从实质化审查“减假暂”,到依法扩大假释适用;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探索,到跨省协作的制度创新……浙江刑事执行监督的不断深化,正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得以体现。
“刑事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传统业务,更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黄曙峰表示,浙江检察机关将继续在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强化监督上下功夫,推动新时代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法治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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